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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加州剛剛通過的亞裔細分法案】

各位聽眾您好, 歡迎收聽今天的洛城新視野,我是張益瑞,今天要和您來談談加州剛剛通過的亞裔細分法案。
本相片版權屬於Rob Bonita
在這個星期二3月15日,加州眾議院高等教育委員會以9票贊成、4票棄權通過了「亞裔細分法案」,也就是AB1726法案。這項法案的內容是這樣的:自2017年7月1號起,加州的公共高等教育系統以及醫療系統,針對亞裔和原籍亞太平洋島國的居民,必須額外增加附加表格及其他表格,對這些民眾的血統族裔詳細情況進行登記。

那麼這些族裔包括了哪些人呢?我去Google了AB1726法案的原文, 在法案條文中的b段講到法案適用的對象,其中b段的第一點說到了亞裔,指的是亞洲主要群體,包括,但不限於,孟加拉,苗族,印度尼西亞,馬來西亞,巴基斯坦,斯里蘭卡,台灣,和泰國。我覺得挺有意思的是, 提出這項AB1726法案的加州眾議員彭達Rob Bonta, 他自己是菲律賓裔,但是適用對象卻沒有直接列出菲律賓裔, 也沒有將日裔、韓裔以及中國的這些群體單獨列出來, 至於原因為何,可能還要請教政治專家, 我不是很清楚原因。

不過說到提出這項法案的加州眾議員彭達Rob Bonta, 有些前因後果值得注意一下,  彭達是加州史上首位菲律賓裔的州議員, 他在去年10月就提出過一項AB176法案,這項法案跟AB1726法案相當類似, 也是主張加州州政府就醫療服務及高等教育,為亞裔進行更詳細的統計。但是這項AB176法案去年在加州州政府的亞太裔黨團全力推動下,在參眾兩院獲得壓倒性支持,只有州參議會一張反對票。不料卻被州長布朗否決,否決的理由是,布朗認為:「將族裔再細分,可能找到更多資訊,但不見得更明智。只將焦點放在族裔方面,並不足夠。」 ,也因此彭達在去年法案被否決之後,在舊金山華埠聯合華裔州眾議員丁右立、邱信福及羅達倫舉行的記者會,誓言將在今年重提法案,爭取州府為亞裔社區提供服務。果然,現在消息傳來,AB1726法案成功在眾議院高等教育委員會闖關,接下來該法案將進入眾議院健康委員會審議。

就在這星期二AB1726法案闖關成功之後, 華裔社區忽然好像醒了過來,好像敏感神經被挑動了, 發現大勢不妙, 紛紛跳出來試圖要阻止。我看了幾篇報導, 主要的立論根據是說:這項僅僅針對亞裔及亞太平洋族裔的血統、種族細分法案,並未具體說明這些收集的數據將做何用途,因此恐怕會被有心人用作政治上的操作。怎麼操作呢?有人說這是拐著彎來為之前的SCA5平權法案借屍還魂,真正的用意是在替未來高等學府入學政策實施族裔配額做準備。

我在Civil Rights微信平台上看到一個很有點道理的觀點,說:AB1726專門對一個種族立一個法案,在現代社會中,這樣的舉動是相當荒謬的。正如我前面提到的AB1726法案的b段, 在第1點將亞裔進行了詳盡的分類,在第2點對太平洋島國居民進行分類,無論提案人的出發點是什麼,這樣的分類後患無窮。Civil Rights微信平台上的觀點說,如果要把亞裔單獨拿出來細分,為什麼不把拉丁裔拿出來細分成墨西哥人、古巴人、波多黎各人、智利人等?為什麼不把高加索裔美國人細分成德國人、意大利人、猶太人、愛爾蘭人等?把亞裔單獨細分,能到達的結果,只會分化了亞裔,從而為後面繼續的分化鋪墊。

這樣的說法也挺有幾分道理在,我去查了一些資料,我猜想這應該跟提案的加州眾議員彭達Rob Bonta是菲律賓裔有點關聯, 因此他的看法跟立場是偏重於亞太裔弱勢族群為出發點。這樣說吧,在去年彭達提出AB176法案時,就已經說明了,他當時對媒體說,最新公布的亞裔高等教育研究報告顯示,不同族裔的學業表現有極大偏差,州政府需要更仔細的統計資料協助分配撥款,加強幫助東南亞裔及太平洋群島裔,而他們認為亞裔常被視為「模範族裔」,讓部分弱勢亞裔難以獲得公平的資源分配。他當時拿出來的研究報告,當中將台灣的學生獨立統計,根據2013年秋季入學的加州大學九所分校一年級新生計畫,移民第一代上大學的比例越低者,父母有大學學歷的比例越高。而這些移民第一代上大學的學生,以寮國裔最高,達到90%、越南裔67%、華裔46%、韓裔28%、印度裔23%、台裔19%、日裔占17%、馬來西亞裔16%。所以就他所提出來的論調,這樣的法案精確地說,所聲稱的亞裔,其實指的是東南亞裔的弱勢族群。

那麼聽眾朋友您可能會問, 既然去年就已經提出過的法案, 怎麼會現在忽然跳出來呢?坦白說,我每天在關注新聞,也沒有留意到從去年就開始發酵的這項法案。我回想起就像2014年抗議SCA-5法案一樣,若是沒有維權團體忽然發現有法案要闖關,在媒體上披露消息,華裔社區還搞不清楚發生了什麼事,甚至要等到有僑團帶頭舉辦說明會,才真正地漸漸理清頭緒,同時也為著華裔的學子們差點要蒙受重大的權益損失,而嚇出了一身冷汗。

回過頭來說,加州眾議員彭達的說法,這項法案”只是要收集數據“,但是數據收集到了之後呢?如何使用這些數據?有維權團體提出質疑,認為這項法案是為了恢復教育平權而提供基礎,其實也有幾分道理在,就像晉書列傳裡面說的:”我不殺伯仁,伯仁卻因我而死”,沒有人能夠承擔起倘若這樣的無心之過,可能會帶來的嚴重後果。


姑且不論之些陰謀論的猜測是否成立,我個人認為,正如當時反對SCA-5所提出的觀點一樣,在美國這塊土地上,考慮種族、性別和族群因素而做出的任何決定,都會帶來政策的傾斜和傷害,也讓這塊土地上,延遲了真正一視同仁的平等。正如我剛剛提到過的,加州州長布朗的說法,他說:「將族裔再細分,可能找到更多資訊,但不見得更明智。只將焦點放在族裔方面,並不足夠。」 不知道您的看法如何呢?對這項AB1726法案,您又會選擇什麼行動?還是繼續保持沈默呢?

謝謝您的收聽,我是張益瑞,我們下次再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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